为不断增强黄山市药
品市场的监管力度,认真学习先进地区在推进“药品冒充非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建立药械稽查体系等方面所采取的工作方式、工作措施,借鉴成功的经验做法,从而全面推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向纵深推进,黄山市局于2008年4月16日组织了一次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较为出色的宁波市局学习考察的活动。来自黄山市各县(区)局的分管副局长和市局稽查科的同志一行13
人,由市局江大雄副局长带队,在宁波市局与该局的同志就如何深入开展和进一步加强药械稽查工作进行了相互交流和学习。两地双方本着“促进交流、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思想,共同探讨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如何运用科学监管理念,推动药械稽查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相互学习借鉴,坦诚交流沟通,气氛十分热烈,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一、宁波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色
宁波市是浙江省的单列市,全市辖6个区、3个市、2个县,总面积9600平方公里,紧邻杭州湾、舟山群岛、绍兴、温州和台州,人均GDP超过了8000美元,全市常住人口563万,暂住人口300万,经济基础以家用电器,机器制造和服装纺织为主。目前,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22家,药品批发企业48家,药品零售企业1760家,各级医疗机构6千多家,每年全市药品流通量达到70多个亿。
1、宁波市开展的“药品冒充非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各种形式的“药品冒充非药品”产品得到了彻底的清理。按照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2007年,宁波市各县(区)局和市局稽查支队针对该市市场上存在的“药品冒充非药品”的违法经营行为,集中力量予以打击,净化了药品市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2006年初,该局就有计划地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发现了“药品冒充非药品”的一些共同特征:①胡乱编造所谓的“批准文号”,欺骗消费者,逃避政府监管;②在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明确标明有药品成分,以药品格式标示对疾病的主治功能;③产品说明书中大多没有关于产品毒副作用和注意事项的提示;④产品都没有严格的生产规范和检验检测,往往是送货上门,没有购销记录,经销十分混乱;⑤产品在面对消费者时以药品的面目出现,而面对药品监管部门时则以非药品名目出现,企图逃避监管。生产和销售这类产品已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对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危害,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该局通过对这类产品深入的调查研究,认为其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基本特征,无论在产品形式上,还是销售、使用上都是药品,其本质就是药品,适用《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定性,应按假药论处。于2007年开始了专项整治活动,印发《关于<“药品冒充非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4500份,全市共下柜“问题”非药品约15万盒(支),查获可疑“问题”非药品325种次,立案25起。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不但使这类产品在宁波药品经营企业基本销声匿迹,而且也提高了公众用药安全意识和对药监部门的正确认识,并得到了浙江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点名表扬,为全国的“药品冒充非药品”整治活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经市政府的批准后,成立了宁波市食品药品举报中心,设有专门的人员和举报电话“95311”,负责对举报信息的汇总和核实,2007年共接举报电话5320个。较好的完成了对本市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3、宁波市局加大对稽察工作的投入,重点保证案卷质量。宁波市局稽查支队共有5辆日常检查的工作用车,今年还在政府的支持下购买了7辆价值80万元的药品检测车,并配有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和复印机。2007年共立案772件,罚没款1093万元。在2007年宁波市行政执法单位“十佳案卷”评选中名列前茅。
4、宁波市局推行涉药单位联网管理制度。对全市的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和乡镇的医疗机构,该市都要求其药房和药库的电脑要与市局的电脑联网,做到实时监管和对应急事件的统一管理。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山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建议和思考
1、要以本次考察学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做好黄山市药械稽查工作。针对我市药械稽查工作的新形势,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及时作出部署。加强药械稽查工作、开展“药品冒充非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全面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把我市药械稽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具有十分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战略意义。当前我们一定要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做好药械稽查工作,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我们的积极贡献。
2、要强化药械稽查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加药械稽查工作经费投入。坚持把药械稽查工作纳入各级单位工作目标考核,细化内容,分解到各级监管部门,实施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切实把药械稽查工作与各县(区)局的“政绩”挂钩。市、县(区)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药械稽查工作经费投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我市药械稽查水平。
3、要积极主动沟通,组织联合执法。把多个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形成合力、壮大声威,是解决药械稽查工作执法难的一个好办法,并且将定期联合执法及不定期突击性联合执法相结合。各有关职能监管部门要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确保监督管理成效。突出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整治,确保药械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4、要创新工作思路,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稽查效率。要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措施,扎实做好本地的药械稽查工作。建议各县(区)局年初报送年度抽检计划,由市局会同市药品检验所统筹确定形成全市药品抽检计划,由抽检工作小组统一协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5、开通食品药品举报电话,建立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探索建立各市县(区)局的举报网,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和举报网址。各稽查职能部门要设有24小时专职或兼职值班受理药械投诉举报的电话和应急处理制度,进一步增强查处药械违法事件的及时性。在条件成熟时,最好设立一个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像宁波市局的“95311”那样一个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悉的举报电话,这将极大地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到药械管理中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宁波市局的先进经验及创新精神,开拓了大家的视野,启发了工作思路,让我们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勇于开拓,群策群力,坚持不懈地抓好药械稽查工作,以出色的工作、安全放心的药械市场赢得公众的信任,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